[原]台州游客遂昌山中救火
管理员 发表于 2008-3-1 21:23:00
都市快报2月28日报道: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skb/html/2008-02/29/content_19973351.htm
30多位台州游客遂昌山中救火
精神是好的,但没有专业知识去做这件事太危险最好的方法是:马上报警

2008-02-29 王君权
  徐一帆把救火的照片发在自己博客
  通讯员 雷兴禾

  记 者 王君权

  

  2月24日,30多位在遂昌游玩的台州游客在返回遂昌县城途中,发现山林起火。他们冲上去扑火,避免了火情的进一步扩大。

  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说,若非这些台州游客及时发现火情并奋力扑救,火势很可能迅速蔓延开来,有可能殃及公路上方的树林和高压电线。

  

  火,从树丛里升腾起来

  23日,30多位台州游客在遂昌游玩了一天,24日在返回遂昌县城途中的51省道17公里处车子抛锚。徐一帆是这个旅游团的领队,事后他在博客里写道:

  “我们全团在焦急地等待司机师傅早点修好,在等待中,发现前方大约1公里的公路下方出现了明火,大家纷纷呼叫说前面起火了,刚开始大家还猜测是村民在烧荒,15分钟后火焰越蹿越高,有越过公路并烧毁上方高压电线的危险。”

  当时,54岁的游客於小明沿公路向明火处跑了过去,后面的游客不约而同地跟了上去,一路顺手捡起掉落的树枝、农民丢弃的断扁担。跑到起火路段,这时火苗已经蹿上公路,大家拿扁担、树枝没头没脑地向火焰拍打,再不行,就捡来石头、捧起泥沙往火上扔。有人赶紧打了火警电话。

  火势随着风向改变,迅速蔓延开来。

  游客陈凌江以前有一点扑火经验,他顺着山坡来到公路下,想绕到上风口去扑打,因为火势太猛没有成功。有个游客的右手被树枝划破,鲜血直流,但他顾不上包扎,继续大把大把地抓起泥沙,往火堆里投。夏君、张俊等几个年轻人拿着几根松树枝,哪里火苗大往哪里打。

  在三十多人扑打之下,火势有点偃旗息鼓的意思,没想到几分钟后山谷突然起风,火一下又蹿了起来,大家只好继续拍打。

  大概1个小时后,森林公安和专业扑救队来到现场,才把火势控制住。原来,那天同时有3处火情,他们都在前面火场扑火,所以来晚了,他们调查说,火灾是一个智障人员人为点着的。

  当林场领导向大家表示感谢时,三十多名游客已是满面烟火,十指黑黑。

  

  山林中救火有多难

  灭火老队员有个故事要说

  麻俊拓,温州永嘉森林扑火大队老队员。昨天听我说完这个事情后,他说游客们的精神是好的,但山林中救火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还说起灭火大队刚成立时的一次扑救:

  那是2002年10月的一天,狮子山着火,我们赶过去,当时火势从下往上迅速蔓延。一组队员有点着急,跑到山上对着火扑打,结果几乎被火包围起来,幸好这片山地树木不多,这组队员在大家的接应下得以脱身,但他们手上脸上的皮被烧起了泡,头发烧掉很多,有的眉毛都烧光了。

  具体来说,山里多风,风向不定,所以火的方向经常变化;山里地形复杂,火势一旦四处蔓延,有时候很可能把人困在火海中;有些地方石头是松动的,你不小心踩空受伤,就很危险了。

  专业灭火队员是学过不少扑救知识的,比如扑火要在上风口扑,迎风扑火就等于把自己变成火堆上的烧烤;不能单独行动,至少四五个人一起行动,这是因为,火是一片片推进的,一个人不足以对付一面,而且一组人在一起能有个照应。

  不懂得这些经验,很可能好事做不成,反而把自己置身险境。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即使这些人员是自发的,有关部门也应当加以劝阻。否则,政府部门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麻俊拓说:“如果没有把握,发现山林着火,最好赶紧打电话报警。”

  

  后记

  1988年3月13日,四川省石棉县小学生赖宁,上山扑灭故乡海子山大火时被烧死,年仅十四岁。当时全国掀起学习赖宁的高潮。

  其实,像赖宁这样的精神可嘉,但树立这样的典型,无疑会误导毫无自我保护意识的学生

  现在,个体生命正在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尊重,倡导大家在身处险境时先保护好自己,是对生命的尊重。所以说,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去抢险或救人。

  我们曾报道过的一则消息是:在青岛某海滩,有个女孩被海浪卷走,立即有人冲向大海去救她,但被大海吞噬。这时,美国留学生凯恩迅速找来绳子,一头捆在腰上,另一头交给岸边的游人,叮嘱他们拉牢。最后落水的人被救了上来,凯恩也安然无恙。

  从这个角度上说,智慧常常比道德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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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台州游客遂昌山中救火
[难忘仙居] 评论
惊敬疑似时装店里出来的扑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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